流程指引
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流程指引
为引导经营主体规范、便捷、高效办理信用修复,根据《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 等相关规定,制定本指引。
政策法规
材料一: |
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 |
材料二: |
《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 |
材料三: |
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》 |
材料四: |
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》 |
材料五: |
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》 |
材料六: |
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〉等3个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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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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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.pdf
资料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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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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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.pdf
资料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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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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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》.pdf
资料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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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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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》.pdf
资料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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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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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》.pdf
资料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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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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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〉等3个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》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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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信用修复事项
1点击进入系统,输入经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并点击:“搜索”,找到经营主体。
2找到需要修复的模块,如“行政处罚信息”、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”、“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黑名单)信息”。
注: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公示信息,通过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”模块进行查看。
3点击“行政处罚信息”模块,查看该经营主体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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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”模块,查看该经营主体的相关经营异常名录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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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“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黑名单)信息”模块,查看该经营主体的相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黑名单)信息。
准备信用修复材料
材料一: |
《信用修复申请书》 1.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相关经营主体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,向列入(标记)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供;
2.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用修复,向作出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供;政府其他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用修复,向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提供。 |
材料二: |
《守信承诺书》 |
材料三: |
《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》 |
材料四: |
《信用修复协助函》 政府其他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,按照“谁处罚,谁提供”的原则出具。 |
材料五: |
《其他材料》 需要说明或证明的其他材料,如缴纳罚款的收据复印件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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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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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修复申请书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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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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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信承诺书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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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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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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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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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修复协助函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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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信用修复申请
1点击进入系统,再进入"企业信息填报"模块。
2选择需要修复的"行政处罚信息"、"列入经营异常名录(含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)信息"、"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黑名单)信息"文书号。
注:目前需在线下办理的信用修复
1.因未按时年报被批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;
2.依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。
3根据提示上传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提交的材料全部扫描为pdf
材料一:
材料二:
材料三:
材料四:
材料五:
勾选信用承诺选项
□已履行《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》中规定的法定义务,纠正违法行为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、不良影响的
提交
确认以上信息填写无误后,点击“提交”,提交成功后,及时登录进入系统查看信息修复情况。